某货物配送中心职工因伙同他人偷4箱价值不菲的幼儿奶粉,日前被北辰区法院依盗窃罪判刑。
2008年,在某公司货物配送中心当装卸工的男子鲁某,伙同他人在某配送中心送货时,将暂放于此的4箱幼儿奶粉(鉴定价值5500余元)窃走俵分,其同伙相继落网领刑。2009年9月,鲁某被抓获。日前,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鲁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公司所有数额较大的财物,核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鲁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