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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恶徒深夜驾车在乡村附近公路拦截下夜班骑车女子,掳上汽车拉至荒郊野外,轮流施暴并劫色劫财,后扬长而去。日前,几人一审分别被判处16年到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9年7月间,魏某(23岁)伙同张某(30岁)、陈某(21岁)、程某(21岁)喝酒至凌晨,后驾汽车窜至某乡村附近公路,发现一名下夜班的女子骑自行车从此经过,四人遂生歹念,假称“问路”上前拦截,将女子拽下自行车,并强行拖上汽车,并抢走520元现金、银行卡和手机。魏某驾车将女子带至偏僻田地,四人轮流将其奸污,后逼迫其说出银行卡密码,挟持取款3300元俵分挥霍,将女子丢弃在河边后逃离。数日后,公安机关将四人抓获归案。
日前,北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行为均已分别构成强奸罪、抢劫罪,应实行数罪并罚,综合考虑各被告人量刑情节,一审判决,魏某有期徒刑18年,张某有期徒刑16年,陈某有期徒刑16年,程某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四人各并处罚金1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