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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4号),就保障春节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生活做出精心安排。
一是提前发放失业保险金。春节期间,将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注资时间由2月15日提前到2月8日,以保障失业人员春节前领取到2月份的基本生活费。
二是集中开展农籍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审核发放工作。为回家过年的外地农民工开辟专项发放绿色通道,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及时兑现。
三是做好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为失业人员统一制作的社会保障卡及时发放到每位失业人员手中。对患病住院、行动不便的失业人员采取入户发放的形式,确保失业人员“人手一卡,持卡就医”。
四是对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开展入户慰问活动。
五是及时为实现再就业人员兑现各项帮扶政策。结合目前开展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积极宣讲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对准备进行自谋职业人员,及时落实就业补贴资金,发放一次性待遇。对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及时受理相关材料,迅速兑现补贴。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特别要对正在患病治疗期间或家庭赡养负担重的生活困难人员开展入户慰问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办实事,充分做好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工作,将惠及民生的各项人力社保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困难群众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通讯员冯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