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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天津保监局召开了2010年天津市保险业情况通报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财产险方面,在去年推出“机动车保险理赔服务质量指标”中再增加两个评价指标。寿险方面,2010年将在天津市首次推行保险营销员销售资质分类管理,从根本上遏制诸如投资型产品销售误导的问题。
新增两个车险评价指标去年,由保监局推出、媒体定期发布的“机动车保险理赔服务质量指标”给市民提供了一个可以了解保险公司服务的平台,由于是数字对比,投保人可以很直观的由此作为依据来挑选理赔时间短、结案率高的保险公司。
记者了解到,今年这个评价体系将再增加“行业承诺达成率”和“亿元指标投诉率”两个指标。“行业承诺达成率”就主要考察公司承诺的兑现程度。另外,“亿元指标投诉率”主要是要求保险公司不能只追求保费规模,更要注重服务质量,降低投诉率。这样就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理赔服务质量。
记者还了解到,对于现行的指标公布制度,由当前的每季度公布一次,改为每两个月公布一次,方便保险消费者及时了解理赔指标情况。
推出保险营销员销售资质分类2010年保监局将在天津市首推保险营销员销售资质分类管理,防范销售误导风险。也就是行业协会和各公司要开展营销员销售资格分类管理,根据不同险种的风险程度,按照从业经历、诚信记录、保险法律法规掌握程度等标准,将营销员销售保险产品的资格进行分类管理。改变现在一个保险营销员可以销售公司所有保障类产品、投资类产品的局面,只有有资质的营销员才能卖投资类产品,不同的营销员推荐的产品并不一样。
此外,为加强对于营销员展业行为的规范,强化失信惩戒,保监局将存在欺诈误导、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保险营销员及时纳入诚信“黑名单”,暂停其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资格。(记者程谟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