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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天津市工商局举行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换发仪式,首批22名工商执法干部领到了新证。从即日起全市工商系统3368名执法干部将统一换领到新版执法证,原《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同时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有效证件和身份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应当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执法证限于持证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照法定职权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超越法定职权使用或用于非执法活动。同时,执法证应当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专用皮夹和内卡方为有效。
新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
新执法证在内容和样式上全国统一,由专用皮夹和内卡两部分组成。专用皮夹上镂刻有工商行政管理徽章图案,内卡上面则印制着持证人的照片、姓名、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称和执法证号等内容。(记者郭晓莹卢连胜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