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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王先生反映,他购买的坐便器冲水不净,历时一年多也未得到解决。近日在河东区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商家终于同意为消费者退货。
王先生于2009年1月在某装饰城以980元的价格购买了法恩莎牌坐便器一个,购买时商家信誉旦旦地承诺:“冲得干净,如达不到承诺任打任罚包退换”。同时,商家在销售订单备注栏上注明“耗水3/6升,水冲净,保修6年”。安装后,王先生发现使用时大便冲不干净,经常需要冲两次,用水量也大于商家承诺。为了解决问题,于是王先生四处奔波,费尽了周折。这期间一次一次的报修,商家的维修工也一次一次上门调试,就是冲不干净。为此双方还发生了争执,维修工在消费者持有的销售订单上写明“冲水不干净”字样。随后王先生多次找到销售商及装饰城要求给予解决未果,又找到市场专管员进行协商,也未如愿。
河东区消协在协调时,商家坚持认为:“坐便器冲得干净,效果没有问题,商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何况商家规定促销商品不退换。”一再拒绝为消费者退货。消协认为:有维修工在销售订单上的签字,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可以认定坐便器质量与购买时商家的承诺不符。所谓“促销不退换”是霸王条款。双方当事人对商品质量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要符合国家规定,双方约定的标准可以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近日,在装饰城负责人的督办下,商家终于同意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历时一年的纠纷终于解决了。(本报记者梁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