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1999年至2009年10年间,本市政府采购规模从0.7亿元发展到116.5亿元,增长165倍。
全国人大代表、市财政局局长杨福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是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发展的第10个年头。10年来我市政府采购规模从1999年的0.7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16.5亿元,增长了165倍;政府采购预算总量达到523亿元,完成实际采购支出459亿元,节约资金64亿元,节约率1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政府采购工作实现了新突破。”
据了解,2009年,本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依法监管力度,推进依法采购进程,政府采购规模突破百亿元大关,政府采购各项指标也呈现大幅度增长趋势。实施政府采购预算130.3亿元,完成实际采购支出116.4亿元,节约资金13.9亿元,节约率达到11%。与上年相比,采购预算增加37.1亿元,增长40%;实际采购支出增加38亿元,增长48%。此外,政府采购体系建设也取得新突破,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促进政府采购实施范围的扩大;集中采购优势明显,分散采购辅助作用日益增强;坚持从严审批,政府采购竞争力有效提高;政府采购促进经济增长效能得到有效发挥;工程类项目成为拉动政府采购规模主要途径等。
杨福刚认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当前,本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由初创阶段向全面发展阶段转变。新形势赋予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新的使命,因此,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是要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必将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当前,财政改革和发展任务十分繁重,其中许多方面都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密围绕财政中心任务,特别是围绕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来进行,三项改革措施要并举并重。要处理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关系,形成合力,促进财政体制改革协调发展。
二是要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历史赋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新课题。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从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入手,创造良好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营造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要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政策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鼓励、促进、限制、禁止等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政策规定,通过直接或间接政策手段,影响生产商、供应商和采购人生产和采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的产品。要将国家已经出台的促进能源节约、环境保护,鼓励自主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要围绕促进廉政建设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一再强调和推进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政府采购项目多、金额大,是一个敏感的领域。要从深化制度改革、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权力约束制衡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抓好采购监管等入手,建立防止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和腐败行为的长效机制,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四是要围绕强基建制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发展现状和多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更好地完成政府采购工作目标任务,推进政府采购事业不断发展,必须将工作核心放在规范管理和运作上,必须通过健全制度和机制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必须通过抓好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基础管理。(通讯员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