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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在各种场合听到、看到许多人提文化‘软实力’、教育‘软实力’等概念。到底什么是‘软实力’?我们必须搞清楚,不是什么都能称为‘软实力’!”10日下午,中国东方歌舞团团长、党委书记田军利委员的发言抓住所有人的注意力。
在政协文艺界别小组讨论会上,田军利委员提出了他对“软实力”“文化产业”等概念被“误用”的意见。
“我做了调研。‘软实力’概念最早是美国人提出来的,指的是国家软实力。构成软实力的因素有三方面:一是科学合理的制度;二是有影响力的价值观;三是有魅力的文化。三个因素缺一不可。”田军利说。
“现在很多人说文化‘走出去’展示‘软实力’,其实这是理解的误区。除了文化本身,还要看文化展示的价值观是不是有影响,制度是不是合理。”田军利说。
“文化人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自作多情,不能以为文化做强了,软实力就强了。建设科学合理的制度,有影响力的价值观更加重要。”田军利的见解,让中国音协副主席金铁霖委员陷入思考。
接着,田军利继续指出另一个概念使用误区——“文化产业”。他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在蒙特利尔召开大会时给出“文化产业”的定义,即用大工业化生产方式进行的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交换等一系列活动。“文化产业”包含两方面重点:一是大工业化生产方式;二是文化产品生产和交换。
“现在我们的文化生产中有相当多的产品不能用大工业化生产方式进行,比如剪纸、书画等作坊式、自发、分散、手工生产的文化产品,不能产业化。”田军利解释。“如果把需要传统方式生产的文化产品产业化,一定是要失败的。”他说。
听到这里,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雷元亮委员插话:“我认为文化产业,主要是面向市场。”
“我认为不是只要面向市场,有交换方式,就是产业。比如演出业,演员唱歌是个性化创造,不可以被复制,不能大工业化生产,就不是产业。真正算得上文化产业的在中国很少,中国发展文化产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田军利表达自己的观点。
开诚布公,各抒己见,这种公平、开放的思想“碰撞”,正成为政协会议的常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