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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一些不法人员为了个人的私利,大肆在城市繁华地区、交通要道、标志物、街头里巷及公交站牌喷涂非法办证广告,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更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在“3·15”前夕,记者就打击制贩假证问题专门走访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据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公安机关一直高度重视打击制贩假证及喷涂张贴办证广告等违法犯罪工作,并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严打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经过不间断地治理,最近一段时期,本市喷涂、张贴办证广告以及制贩假证违法活动大为减少,极大地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和市容环境。仅去年一年,全市治安部门共捣毁制贩假证窝点28个,查处制贩假证、喷涂违法犯罪人员1000余人,查扣用于制作假证的计算机27台、打印机28台、复印机1台、激光雕刻机9台、塑封机4台、切卡机两台、扫描仪4台、假印章成品550余枚、半成品3000余枚及大量的原辅材料、假证成品230余张、半成品5000余张。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在打击治理非法喷涂办证违法犯罪行动中,公安机关根据喷涂不法广告活动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调整巡控时间,合理增派警力,对重点道路、桥梁、繁华地区等有可能喷涂、张贴、散发办证广告的地区、部位加大巡视力度,连续抓获了多名非法喷涂办证广告嫌疑人,捣毁了多个制贩假证窝点。2010年1月27日,公安塘沽分局民警根据线索,一举端掉塘沽区跃进里一出租屋内的制贩假证窝点,当场将制贩假证人员王某某抓获,收缴用于制贩假证的电脑一台,扫描仪一台,彩色和针式打印机各一台,塑封机一台,各种假印章106枚及大量用于制作假证的原辅材料。
同时,该负责同志指出,喷涂、张贴办证号码及制贩假证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并且严重影响市容市貌,购买、使用假证的行为给制贩假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孳生的土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中明确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希望广大市民坚决抵制购买假文凭、证书,并继续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市容环境,对发现有人张贴、喷涂办假证的违法犯罪活动,可立即拨打110或将违法犯罪人员扭送至当地公安机关。(记者尹娜通讯员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