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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以来,天津市公安机关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密切合作、主动出击,全力投入打击制贩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侦破中。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力侦办大要案件,严厉打击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查获各类假烟12万余条,价值1100余万元,查扣非法假盐近百吨,查扣各类假药上百个品种。
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减少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市各级公安治安部门积极与市商务委、工商、技术监督、文化、烟草、医药、粮食等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百余次,查处了一批销售、制作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端掉了一批制假售假窝点,依法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有力地打击了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
2009年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公安河西分局,克服重重困难,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成功打掉“3•13”特大销售假烟网络犯罪团伙,一举查破国家“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办公室”挂牌督办特大销售假烟网络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查缴制假烟机4台、热膜机1台,成品假烟5万余条及烟丝、过滤棒等大量制作假烟的原辅材料,案值逾500万元。经查,2008年以来,薛某某与石某某等人合伙,从刘某某等人处购买制假用烟机2台、包装用热膜机1台,开始生产假烟。该团伙每月生产假劣的各类高档香烟约2万余条,包装后分别销往北京、河北、东北等地。刘某某还给位于静海县和武清区的另外3个制售假烟团伙提供烟机及原辅材料。经公安机关工作,该3个制假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库房等均被查获。
2010年1月,治安管理总队会同公安津南分局等单位,在广州市公安局及本市公安东丽、北辰、西青分局的大力配合下,成功破获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挂牌督办的,涉及天津、广东、北京等多个省市的“10.11”制售假烟网络案件,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9名,收缴20多个品种的非法卷烟,共计65000余条,涉案金额680余万元。(通讯员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