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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意见,其中对本年度监督工作作出安排。强调,要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加强对发展经济和改善民计民生有关工作的监督,努力增强监督的深度和力度,搞好跟踪检查,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把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贯彻好、落实好。
具体工作项目是:
一、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5项)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实施情况;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实施情况;
3、检查《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情况;
4、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的实施情况;
5、检查《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实施情况。
二、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12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9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推进城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天津市农民增收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开展对外友城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法院系统加强调解工作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常委会审议的书面报告(5项)
1、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2、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3、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4、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5、审议市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所提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四、常委会组织的视察(6项)
1、对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建设质量及安全工作进行视察;
2、对我市郊区、县工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3、对我市对外友城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4、对我市有关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视察;
5、对《2008-2010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视察;
6、对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
根据监督法、立法法和本市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办法的规定,做好对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做好对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办理有关国家机关的审查意见,研究处理公民、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