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1日上午,天津开发区召开2010年节能工作会议。记者从本次会议上获悉,《天津开发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开发区节能(水)扶持项目申办指南》和《开发区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重点鼓励项目名录(第三批)》等三项节能新政策正式出台。
开发区公用事业局工作人员介绍,以上三项节能新政策明确了开发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的任务分解、检测和考核等问题,对扶持项目的申请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并对涉及能源优化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新建、改造项目补贴标准和方式做出了具体规定。
除此之外,与前两批名录相比,新出台的《开发区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重点鼓励项目名录(第三批)》的补贴标准更加细化。“第三批目录是以节能量为主要检查依据,节约的能源越多,获得的补贴也就越多。以工业节能改造项目为例(指用能单位通过工艺优化、设备改造、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等手段,产生年节能量不低于100吨标准煤的项目),开发区将按项目产生的实际年节能量,给予400元/吨标准煤的补贴。”公用事业局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记者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