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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不少求职者开始寻找工作,求职进入高峰期。市劳动监察大队提醒求职者,节后求职需防“陷阱”,并避免盲目签订不规范“劳动合同”。
求职“陷阱”
费用陷阱,用工单位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工资陷阱,如承诺体面职业,高薪收入,其实招聘的不过是普通职位;承诺陷阱,用工单位承诺不兑现,应聘时商家承诺薪酬,但实际拿到的薪水不足;招聘陷阱,有些企业根本不需要招聘人员,但也利用招聘广告进行宣传推广;网站陷阱,有些网站为了提高点击率,将一些过时的招聘信息发布在网上。
市劳动监察大队提醒,求职者要认真审查招聘单位的情况,看看有无证照;不要轻信路边的招聘信息及广告;不要轻易掏钱交纳所谓的培训费、报名费等不合理费用;不要被高薪所诱惑,要将自己的劳动与报酬相联系。
问题“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会利用一些求职者法律意识淡薄、求职心切的心理特点,趁机与他们签订一些不规范的劳动合同。求职者应避免签订不规范“劳动合同”。
口头用工合同不能签。这类工作一般由朋友、亲戚或熟人介绍,用人单位往往与劳动者只有口头的意向承诺和约定。这种口头合同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由于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因此会造成维权难。
有抵押或担保条款的合同不能签。个别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将劳动者的一些证件等作为抵押条款写入合同文本当中。这样一来,如果日后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极易惹上官司。
附加不合理条款的合同不能签。有些企业向劳动者提交的合同正文看似很合理,但却在后面附加了许多不合理的条款。因此,遇到此类合同时,劳动者一定要仔细弄清附加条款的内容,否则一旦签字认可,日后发生纠纷容易处于被动地位。
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应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求职者如果发现违规合同,应当果断拒签,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投诉电话:12333。 (记者姜艳秋通讯员崔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