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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市容园林委获悉,今年本市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全民义务植树共建生态宜居城市”,并将3月12日-4月12日设为春植月,其间还将开展义务植树、开通咨询热线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市民积极参与。另外对于不认真履行义务植树责任的,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今年的植树活动注重讲求实效,并加强对植树活动的技术指导,开通技术咨询热线,及时解答疑难问题。部分单位还将印制植树技术要点、指南等,通过科学普及,提高植树成活率。
凡由社会单位和市民个人在公共绿地内栽植的树木,由各区县园林部门负责养护;凡在社会单位内部栽植的树木,由本单位负责养护,园林部门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社会单位和市民个人在公共绿地中采取“自费、自种、自养”形式栽种的树木,园林部门要通过签订养管协议书,明确养管责任,并像自管绿地一样,保护好“三自”树木,提高社会和市民群众植树绿化的积极性。
根据《天津市义务植树条例》、《天津市义务植树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各区县绿办(城市组)要深入到植树现场和社会单位检查植树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要求落实植树计划,表彰先进典型,对不认真履行义务植树责任的,应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记者张晨通讯员张志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