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烟花总价为35万元
对于此次烟花的价格,外界一直比较关注。据新址办内部传言,这次烟花价值高达百万元。但据沙鹏和刘发国供述,烟花价值实为35万元。
2009年1月5日,三湘烟花公司为河北廊坊一家酒店准备了一场烟花。刘发国邀请沙鹏等人去观看燃放效果,沙鹏看后很满意,当得知这场烟花大概30万元后,就让对方按照30万元左右做方案。后来,因改动了方案里结尾的部分,让花变得更好看,又加了5万元,总价定为35万元。
据沙鹏供述,他曾向徐威汇报了烟花价格情况,徐威说费用可以。但徐威在向公安机关供述时否认知道烟花价格,称他一直和沙鹏说事后结账,称费用不是大问题。
记者了解到,至火灾事故发生,35万元尚未结账。刘发国对办案人员说,作为中间人的宋哲元,将可以从中提10万元左右的好处费。
资质问题无人过问
除了没有关心烟花的价格,徐威承认他对烟花公司的相关资质也未关心过。
徐威对办案人员说,烟花公司都是沙鹏联系的,他没有接触过,沙鹏向他讲过,烟花公司是专业的,他出于对沙鹏的信任就没有想去确认烟花公司的资质和燃放人员的证件。
沙鹏也承认,他不知道燃放的烟花是否为国家审定的合格产品,也不知道烟花公司的人从外地往北京运烟花有无许可证。对于是否知道燃放大型烟花需要有关部门审批,沙鹏说,刘发国没有和他说过,他不知道要去报批。
同样,央视新址办、施工单位以及中间人宋哲元,都没人质疑过三湘烟花公司及其人员的资质。
而经调查,三湘烟花公司没有合法的烟花运输证,只有一份过期的湖南到内蒙古的烟花运输证。经浏阳烟花管理局对三湘烟花公司工人燃放资格证明,有三个人有烟花燃放资格证,三个人无证,刘发国的资格证过期失效。而为了赚钱的刘发国,更没有质疑央视新址办是否办有A类烟花燃放许可手续。
烟花进工地没人管
2009年2月3日,刘发国租用厢式货车运送烟花,在永清县鞭炮公司仓库做了短暂停留。因为没有进京许可证,他们选择在凌晨进京。2月7日一早,宋哲元组织人员将烟花送到了央视,整车烟花916枚礼花弹、80个组合礼花、516个单发花束及19组架子,进入场地时未被任何人阻拦。
而根据《北京城建中央电视台新台址B标段消防保卫管理方案》规定: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报总包安全部消防保卫负责人同意在登记备案后,按照总包物资部的要求放在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此外,动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和消防工作人员审批,办理用火证。
2月9日,刘发国带领工人搭起了燃放烟花的架子,徐威安排了施工单位提供搭台子的钢管,并亲自来现场察看,要求把警戒线的范围拉宽一些,给了烟花公司的20个工人每人200元红包。
交警叫停烟花被拒
2月9日晚上8点,聚餐结束后,接到通知的新址办员工和家属200多人赶到央视的广场看烟花。绚丽夺目的烟花吸引众多市民驻足观看,导致交通堵塞。两名交警跑到现场要求停止燃放,徐威回复,马上结束了。
徐威向警方供述说,他就没想停止燃放烟花,原因有四:一是对方是交警,提出许多人因观看我们燃放的烟花,引起交通堵塞,但这并不是我们的原因,群众要看花;二是我当时对交警说了并不是我们在放,是烟花公司工人放的;三是烟花由联动控制连续燃放,我主观上认为不能停;四是我认为马上就要放完了。
四五分钟后,北配楼冒烟,很快蹿起火苗。沙鹏见状,快步跑到燃放区,让刘发国赶紧把礼花弹炮筒拉走,赶紧灭火,但一切都为时已晚。
六大间接原因首曝光
2010年2月10日,经国务院第99次常务会议同意后,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央视新址文化中心“2·9”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次日,国家安监总局在一份文件中认定,“2·9”事故发生除直接原因外,还有六大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