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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蔡继明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十一”黄金周,对人来说是强迫式的,是一种“被休假”,应该在适当时取消。(3月12日《中国青年报》)
取消黄金周,代之以带薪休假制度,固然是社会的发展方向,但用先取消“黄金周”,再去“推动”和“完善”带薪休假制度的办法,无异于开发商先拆房子,再去考虑“推动”和“完善”补偿机制。这样做的结果,肯定是老百姓“鸡飞蛋打”,什么都落不着。
其实蔡继明教授本人也承认,在取消“五一”黄金周之后,“通过各方面调查,发现带薪休假还不尽如人意。据有关数据显示,大概有40%左右的企业推行了带薪休假,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完全推行。奇怪的是,几乎没有一例投诉。”也就是说,取消“五一”黄金周,实际上变相剥夺了一部分人休假的权利。
蔡教授对此感到“奇怪”,难免会让我等有“何不食肉糜”之慨。这说明了某些专家离普通民众的生活已经太远。在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的今天,保住饭碗远比去争取休假更为重要。国家强制性的黄金周,对这些普通劳动者来说,远比遥不可及的带薪休假实惠得多。
“五一”黄金周取消了,“十一”黄金周也应该取消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理想与现实存在差距,而让人们获得休假的权利比美好的制度设计更重要。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中说过:“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这话放到今天,仍不过时。对老百姓有好处就坚持,对老百姓没好处就放弃,不是很简单吗?(刘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