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了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目前全市已获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达到了1535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严格按照发证范围做好在产品包装上加印(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志。
据了解,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在严管食品生产许可质量的同时也强化了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性。据悉,2009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和市质监局依法对本市95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96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截至目前,累计全市234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298张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注销,被注销的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已停止使用。(记者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