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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市建设交通委举行动员会,从今天起在全市开展为期20天,以创建良好施工环境,治理不文明施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
下月起,天津市《城市管理条例》即将实施,其中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做了专门规定。针对近期本市停工建设工程将陆续恢复施工的情况,市建设交通委决定今起至4月中旬,在全市开展治理不文明施工行为专项行动。这次重点治理市内六区、滨海新区、环城四区外环线以内的建设项目。主要检查施工工地围挡和场地硬化及防扬尘污染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污水、污泥是否存在外溢现象,以及施工期间是否存在噪声扰民情况;运输渣土车辆是否使用符合标准的密闭车辆,是否有车轮带泥上路、沿途洒漏污染道路现象;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现场是否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在施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和施工安全隐患。对发现存在不文明施工行为的,将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问题严重的施工工地,责令其停工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记者雷风雨通讯员刘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