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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在福建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持刀砍杀13名学生的犯罪嫌疑人25日被送到福州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细心市民发现保护3名小学生的清洁工刘瑞英不在公布的见义勇为名单中。据悉,认定见义勇为名单是根据当时监控录像落实,“刘瑞英没有出现在监控录像上”(3月27日《信息时报》)。
有不少市民证明刘瑞英救孩子的事情,刘瑞英左脸上还有保护3名小孩时留下的伤疤,应该足以证明刘瑞英的见义勇为。虽然如刘瑞英所说,现在政府主要是处理死者家属事情,没来得及核实,她本人能够理解,我们也应该理解,但是“刘瑞英没有出现在监控录像上”这个理由却让人不能接受。监控录像确实能够更立体、一五一十地反映事件的原貌,但监控的范围毕竟有限,那就不能说什么事情都拿监控录像说话;然而现在的很多事情,我们好像患上了监控录像依赖症。
比如曾发生过的家长指控某官员猥亵女孩事件,警方一直以“监控死角”为由,称没有证据,无法认定。更多的悬案还是“死在看守所”的死法问题,都因为“监控故障”、“录像缺失”,疑犯究竟如何而死,最终都成了一个个谜团。
那么,监控尚未出现的年代里,各种事件都是如何调查确认,如何破案的呢?当然没有现在依靠监控录像认定得更有效率、更准确,更能经得起检验,但毕竟说明不是离开了监控录像,我们就没有其他办法。依靠现代技术手段是必要的,但是“依靠”不能变成“依赖”,一是监控永远不可能覆盖所有的角落,二是技术永远不能取代人脑,所以“依赖思维”还是越少越好。
放到刘瑞英见义勇为这件事上,直接间接可以证实的要素都有,如果就因为“没有出现在监控录像上”,最后也成了悬案,那是不是有点“不可理喻”?
但愿如刘瑞英所说,现在的情况是“没来得及核实”;最终的结果,不管是否能够被确认为见义勇为,官方都能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而不是一句“没有出现在监控录像上”,就把她和公众给打发了。(文/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