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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3月26日报道:25日,新京报报道河南商丘市睢县城郊乡农民魏克兴因为拿乡长茶杯欲喝水,引发冲突被警察拘留,该事件引起各方关注。
一滴水可以折射整个太阳,一杯水也可以折射整个乡长的思维。一个乡长的杯子可以酿成杯具(悲剧),一杯水却也可以成全一场洗具(喜剧),只是到了蒋乡长这里,却完全成为了悲剧。
不就是一杯水的小事儿吗?否,有人就可以看成是大事。“老乡你不能用我的杯子,你要喝有一次性杯子。”这是蒋某人的原话。他不知魏克兴姓魏否?为什么不能用老魏或者是大爷来称呼?老乡,普遍的用词,但还应当看看对象究竟有多大,30多岁的乡长叫65岁的魏克兴一声大爷并不掉价,但这里只是淡而又冷的“老乡”。假如是自己的父辈亲戚来了,等极了渴极了的状况下已经端起来的杯子被乡长紧急叫停,等于是给了人家一耳刮子或者是一个大嘴巴子,如此,也就怪不得魏克兴说了句气话。你对老百姓不敬,也就别怪老百姓对你不尊。
蒋友军认为,群众侮辱了他,向魏克兴“冲过去”,恐怕比侮辱还要侮辱,而是要“动手”,并且实际上“扛了一膀子”,那这份罪过究竟蒋某人要不要领回去?群众侮辱了你还是你侮辱了群众?“我先动手死全家”,这乡长的毒咒下的可真够狠的,但这句恐怕也离流氓混混不远了。
这位乡长介绍,他原计划把魏克兴关个三四天。看官们注意了,他计划关个三四天,他一个人就可以对老百姓“计划计划”牢狱之灾,那法律又在哪里?关押可以计划,法律也可以计划,法律等于是乡长,乡长可以“计划”法律,这究竟是不是法律与法制社会的耻辱?而三四天五六天七八天也是他一个人“计划”出来的,派出所是他家开的,法律又置于何处?法大于权还是权大于法?
“这事你们报道老百姓还可以,我一个乡长,现在被网友这样评论,你说我还咋干?”言外之意是乡长比老百姓要高级,报道老百姓的时候可以揭短甚至直接按上是不是给某某“丢脸”了的罪名,报道乡长的时候可就要为官者讳了?网络发达了,网络语言环境宽松了,谁都可以对一件事说道说道,发表发表意见,这说明国家进步了,文明进步了,民主进步了,那某一个乡长为什么就不能允许网友评论评论?温家宝总理说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批评监督政府,温家宝总理可以创造条件,你乡长又凭什么不能让网友批评了呢?
蒋友军昨日说,“魏克兴的要求太过分了”。他表示,自己想辞职不干了,这样下去没法干了。“我没法干了”,象极了一个受委屈的孩子,但你要知道你是一个乡镇干部,说撂挑子就撂挑子,要挟谁呢?辞职不干,如果坐实了你拘留老百姓违法,你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和领导责任,如果你“扛了一膀子”属实并可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你仍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到底是辞职不干还是被撤职查办,人们还将拭目以待。李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