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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9:焦光旭 男,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南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他具有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和为人民服务的决心。他十几年如一日,在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的同时,把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深深的融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准备工作到审判工作,从工作态度到工作方式,他总是一如既往的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保持着对工作和人民的热情,在克服家庭等诸多困难的同时不断进取。无论业内、业外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在生活中以他人为师为友、谦逊有礼,人品厚重;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让当事人充分正当的行使权利,通过自身的表现提升了法院的形象,彰显法官的独立和公正,获得了当事人的声声喝彩。仅2007、2008年他就获得当事人的表扬信件20余封、锦旗13面。先后荣获“南开区政法系统十佳青年卫士、2006、2008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08年度天津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