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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宁河县潘庄镇某村的张某(女,53岁)以支付高额利息忽悠亲戚朋友、村民出资参与工程投标,操作手法独特,被称为“投标大王”。2009年6月3日,村民发现张某失踪,四处寻找张某无果后报警。4天后,张某被警方抓获。日前,张某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案发后,公安宁河分局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初步调查,掌握嫌疑人张某从2006年至案发,以工程投标、项目融资、扩大股份等虚假名义,向亲朋、村民集资,以高额利息回报当诱饵,至2009年6月初,涉案金额760万元,受害人20多个。由于嫌疑人已逃窜,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进行缉捕。
民警调查了解到,张某参与宁河县潘庄镇、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的工程投标,比较有名气,有一套投标手段,绰号叫“投标大王”,但她中标次数很少。民警取证发现,受害人所持张某的借条大部分在2009年5月20日左右,推断借款不是一次性的,属连续性的。经民警细致查看,确认张某从2006年至案发多次组织亲属集资投标,以分得投标好处费名义为集资人支付利息。1997年,张某购买一套住房,欠下7万元外债,2000年张某的丈夫因患病到医院治疗,花费大量医疗费,使这个家庭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五年多来,张某一直还不清外债,于是便想出了一个忽悠亲戚朋友、村民出资参与投标“赚钱”的办法。起初,张某以每月1万元支付500元利息进行借款,随着时间推移,张某扩大集资人数,并提高利率,1万元每月利息800元、1000元。两年后,张某的资金链即将断裂时,她又提高利息诈骗钱财,1万元10天支付1000元利息,仅维持两个月时间,张某陷入绝境,资金链断裂,便选择出逃企图躲避打击。
2009年6月6日11时许,办案民警获取张某给她的丈夫打电话的信息,经侦查,掌握张某电话来自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某旅馆。公安宁河分局通过市公安局与黑龙江公安厅协调,并得到了当地辖区派出所的协助。同时,4名专案组民警飞抵佳木斯。2009年6月8日,嫌疑人张某被当场抓获。经审讯,张某供认了诈骗事实。(记者吕献峰通讯员李建宁马权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