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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和民航局3月31日下文,决定从4月1日起将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从每公里0.002908元降至每公里0.002818元,按此计算,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将从每客50元下调至40元。然而,截至昨天下午5时30分,仅有国航、深航、川航、海航、金鹿航空、大新华航空等6家航空公司发文表示将下调燃油附加费,而且要从清明小黄金周之后的“6日”零时起开始执行,相比规定足足迟了6天!
800公里以上燃油费变成40元
3月31日下午,发改委和民航局联合发文,决定从2010年4月1日起执行新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为每客公里0.002818元。并同时公布了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的计算公式,按照目前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每吨5200元计算,国内800公里以内和以上的航线应分别征收20元和40元,在规定颁布之前,则分别为20元和50元。
然而,4月1日当天,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没有任何动静,一直到昨天17时30分,国航、深航、川航、海航、金鹿航空、大新华航空等6家航空公司才下发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但调整时间为4月6日零时,800公里以上航段由50元降为40元,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不变,仍为20元,已延迟了6天时间。
航空公司假期后再调费
记者留意到,6日是清明小黄金周假期结束的第一天。“有意选择客流量较高的清明小黄金周维持燃油附加费不变,其实就是为了多收钱。”有市民这样评论。
据了解,我国国内航空旅客人数今年将突破2亿人次大关,即便按照平均值计算,每天国内旅客人数在55万人次左右;按照这个数字来计算,延迟6天下调燃油附加费,意味着国内乘客将要多掏约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