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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1》2010年4月6日完成台本
——我的地盘,你做主?
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如果有人要拆您的房子,总得有人跟您打个招呼商量商量吧,因为别的地方咱说话不算,这可是自己的家,自己的底盘,总得自己说了算吧。但是今天我们的节目关注的这样一个特殊的案例,事情却并不是这样的,我们先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播放短片)
李秀兰(扬州市渡江西苑小区业主):
我们的地(土地使用权)是我们自己的买下的东西,政府把它卖掉了,我们都不知道,也没跟我们说一声,也没有通告,也没有公示,什么都没有。
解说:
两个小区,一个建成于2002年,一个建成于2003年,使用都不到八年,但是在今年3月,两个小区的70多个业主却都收到了拆迁通知。没有通告,没有公示,接到通知前,业主们什么都不知道,他们新房子就要被拆除,这样匪夷所思的怪事就发生在扬州。
刘家鹏(扬州市福运苑小区业主):
这是土地使用证书,土地使用证上注明土地性质是出让,使用期是七十年,政府把章盖在这个地方,证件发在这个地方,你土地出让以后,你能不能第二次出让,第二次出让侵犯不侵犯业主的权利。
解说:
明明是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怎么一下子就缩水成了7年,焦急的业主们到处打探消息,终于在扬州市土地市场网上发现,今年2月11号,扬州市刚刚以每亩250万的价格卖掉了一块儿序号为590号的地块,整个地块900多亩,范围正好包括渡江西苑福运苑两个小区。
李秀兰:
坏了,坏了,我们的地怎么被挂牌拍卖了。
解说:
为什么在业主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扬州市政府就把两个刚建成不久的小区土地再次挂牌拍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卞广骥做出了如下解释:出让的那个地块儿位于新老城区的结合地带,为了提高城市品位,扬州市政府决定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引进开发商对该地块儿进行旧城改造。对于这次出让,他们早在去年年底就发布了公告。
卞广骥(扬州市国土局土地利用处处长):
在我们国土局网站,在规定的媒体特别是江苏土地市场网,都进行了公告。
解说:
记者了解到,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在网上发布的公告,其实是土地招商公告,作为普通公众的业主又会有多少人关注,多少人知情呢?
卞广骥:
他也不可能每家每户都能够知道,这个也不可能做到,说句老实话,从我们来讲,应该说我们在网站发布公告,应该就是已经对社会公告了。
解说:
此外,就算业主全部知情,国土资源局能否据此就将已经卖给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拿到市场上再卖一次?
记者:
从法律上讲,拍卖需要哪些前提条件?
卞广骥:
应该是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从法律上说应该是要收回的。
解说:
国有国法,对于两个小区的土地被再次拍卖,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在挂牌之前又是怎么做的呢?
卞广骥:
我们是有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力,但是规定使用土地使用权必须要对他要有补偿,要按照市场给它补偿。
记者:
关键是这样的工作应该是在拍卖之前做,还是在拍卖之后做?
卞广骥:
这块儿呢,我们在拍卖,从我们做法上来讲,应该是在拍卖之后。
解说:
先拍卖,再补偿,事实上,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因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应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在补偿之后才能收回土地使权。
记者:
政府说给你们钱,现在有没有跟你们商量?
刘家鹏:
没有,没有任何人来讲,也没有贴公告,也没开听证会,什么都没有。
解说:
让业主们感到更加不解的是,自己不仅没有拿到补偿,连补偿方案,政府方面至今也没有向他们公布。
记者:
有没有(补偿)方案?
卞广骥:
我不是很清楚,因为我不负责这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