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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燃气集团获悉,该集团所属液化气公司决定从本月12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回收居民家中散落的钢瓶,此项工作截至年底结束。
具体安排如下:1、回收范围为原居民使用的液化气公司的各类液化气钢瓶(包括2公斤、5公斤、10公斤、15公斤、50公斤)。2、回收价格为50公斤钢瓶每只80元、15公斤每只20元、10公斤、5公斤、2公斤每只10元。另外,2005年以后,液化气公司以押金形式投入社会的15公斤钢瓶,用户需持原手续到各回收站按规定办理退钢瓶、退押金手续。3、回收站点分别为市液化气公司(西青区中北镇工业区内,负责回收以50公斤钢瓶为主的各类钢瓶),联系电话5839.6359;河西区西楼后街(原西楼后街液化气服务站,负责回收2公斤、5公斤、10公斤、15公斤的钢瓶),联系电话58269619。回收期限到12月31日结束,届时仍未交回的钢瓶安全责任由用户承担,市液化气公司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记者卞建国通讯员高继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