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画网事:噪声干扰(九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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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家住河西区龙海公寓的居民刘国强向本报反映,他家楼下有个小型超市,每天从早到晚,不停地用电喇叭播放广告,什么“今天大白菜一块一斤啦!”“草莓便宜了,降价了!”等等,电喇叭吵得邻居们坐卧不安,有的居民上夜班,白天需要休息,可电喇叭的噪声,太吵人了。家住河西区名仕达小区的居民钟玉强也反映,他家楼上的住户,近一个月来搞装修,电锯声、切瓷砖声非常大,干扰了他家的正常生活。
读者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实施了,遇到这种情况,他们该怎么办?哪个部门管?怎样管理?
城市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回答:《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发出其他高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从事家庭室内娱乐、装修等活动时,应当限制时间或者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罚款。如居民反映噪声污染,可打110举报。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特别增加了对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管理规定,将机动车鸣笛和各种社会生活噪音污染纳入调整范围,并明确公安机关负责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方面的监督管理。(编辑 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