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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为确保药品“零差率”实现城乡全覆盖,本市新一轮基本药品集中采购已基本结束,537种基本药品总体价格降幅达到10.32%,从明天起,基层医疗机构销售的基本药品将执行新药价。
据介绍,市卫生部在总结本市以及其他省市药品集中采购经验基础上,从今年2月底开始实施2010年天津市基本用药集中采购工作,采购药品目录包括537个基本用药品种,其中,307种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230个为本市增补的品种,基本药品品规多达4500余种。
从明天起,“零差率”销售实现城乡全覆盖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将按照修订后的《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试行)》,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不配备和销售《目录》以外的药品,中药饮片不实行药品目录管理。基本药物实行全市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基本药物实行全市统一价格。(记者黄建高实习生莫铮耿昀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