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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0日零时起,天津市将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城乡全覆盖。本市2010年度药品集中采购进展顺利,目前市卫生部门正做好统一配送工作,医保结算网络系统的调整正加紧调试。
据悉,去年4月1日,本市在全国率先推出深化医改重要举措:在9个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消15%药品加成费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同时启动全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统一采购。一年来,通过这两项举措,社区销售的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25%以上,为百姓节省药费支出1.98亿元,取得明显成效。
从4月10日起,在全市所有涉农区县卫生院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使全市所有城区和农村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都能享受零差率购药,提前1年完成国家既定任务。
今年,本市还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市民用药需求,对去年制定的基本药物目录进行了调整,维持537种的总量不变。4月10日起,本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配备、销售这537种基本药物,除中药饮片外,不得擅自采购和销售目录外非基本药物。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药物都必须通过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并统一配送,采购和销售信息纳入医保结算系统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级卫生机构不得单独进药。(记者黄建高实习生莫铮耿昀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