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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高速驶入沟内,乘客被甩出死亡。表面上看,汽车、司机、死亡乘客均分属不同企业,但实际上三家企业却是“三套执照一套人马”。后被害人家属将肇事司机和三家企业一并告上法庭,日前,本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历时近两年成功调解,原告获赔经济损失33万元。
乘车摔死家属索赔
事发2008年3月,当晚,本市司机刘某受上级领导指派,驾驶公车送刚刚宴请完的客户回家。高速运行中,汽车驶入边沟,坐在车上的男子张某被甩出车外当场死亡。后交管部门认定刘某未保证安全行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不承担责任。
表面上看,汽车登记在某钢铁贸易公司下,司机刘某属于某钢材加工公司,张某则是某物流公司员工,三方毫不搭界。但事实上这三家企业却是“一套人马三套执照”,人员和业务均有交叉。据此,张某父母与单位多次协商无果下,将刘某与三家企业一并起诉,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家属处理丧葬事宜产生相关费用共计68万余元。
经调解家属终获赔
庭审中,张某父母称,张某系家中独子,刚刚大学毕业,其父身体残疾,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张母开的门脸是家庭经济主要来源。事故发生后,二老精神恍惚,门脸已无法经营。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事发当天刘某受物流公司经理赵某调派送客户回家,但赵某同时也管理钢铁贸易公司和钢材加工公司事务。刘某作为专职司机,系在履行职务中发生事故,所以钢铁贸易公司作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尽管事故车辆登记在钢铁贸易公司名下,但实际使用人为钢材加工公司和物流公司,因此三家公司均有赔偿责任。
日前,经本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主持,张某父母与钢铁贸易公司达成调解,除此前已给付2万元和肇事司机赔偿2万元外,公司再一次性补偿29万元,总计获赔33万元。
律师析案
调解成功后,原告代理律师、击水律师事务所于彬接受记者采访。于律师说:“本案难点在于涉案三家公司都是某集团下属子公司,是典型的‘三套执照一套人马’情况。考虑到目前只有钢铁贸易公司具有赔偿能力,律师从肇事司机是履行职务角度,要求钢铁贸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于律师表示,虽然很多证据表明三家公司实际是一套人马,但毕竟都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想直接判决钢铁贸易公司承担责任仍存难度。鉴于此情况,律师一直积极与法官沟通,最终促成本案和解。本报记者解金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