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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西青区计生部门获悉,2010年起,该区把计划生育家庭奖扶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200元,并将符合条件的亦工亦农户纳入奖励扶助范围;将特别扶助金伤残、死亡对象扶助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60元、200元提高到240元、280元,预计共增加财政投入资金156万元。
据了解,该区在资金投入上优先向计划生育工作倾斜,每年投入近千万元,并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列入财政支出;夫妻年满60周岁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每人每月可领取200元奖励扶助金,并规定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给予一次性补助两万元。
对独生子女家庭提供优惠政策,独生子女家庭享有优先解决承包土地、安排就业的权利,申请小额贷款时也享有优惠条件;要求各村按人口发放的补贴等福利款项,对独生子女父母实行不低于人口费20%的奖励,各村按照自身发展情况对升入大学的独生子女补助500-3000元。政府买单免费为育龄妇女查体,已婚育龄夫妇免费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服务落实率达到100%。此外,独生子女家庭在农村土地流转、征地补偿、宅基地置换等方面享受优先优惠和合理补偿。(记者解建国通讯员高方李健实习生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