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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汉沽分局协调计生、综治、劳动、教育等部门,认真研究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特点、规律,以激发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房主的登记申报积极性为切入点,积极推行以社区居委会、社区(驻村)民警、房屋出租户、流动人口为主体的“四方承诺制”,有效激发被管理对象登记办证的积极性,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四方承诺制”是指,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村)民警、房屋出租户房主、流动人口四方通过签订承诺书的形式将各自的责任、权利加以明确,促进四方的相互约束和彼此监督,从而达到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的。
为了使这一服务管理模式有效运行,分局还出台了具体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计生、综治、劳动、教育等相关部门,将流动人口关心关注的求职求学、扶贫帮困、维权服务等方面的内容添加到承诺书中,使承诺内容更具有吸引力。以社区(村)为单位,由社区(村)居委会干部、社区民警、户口协管员和居民(村)代表为成员,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为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同时,规范运行模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制定完善了例会制度、帮扶制度、司法援助制度、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制度、流动人口守则等规章制度,并对流动人口实施“一户一档”、“一人一档”。这些措施的落实,使“四方承诺制”不仅具有了可操作性,同时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