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4月1日《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的正式实施,对市容市貌的要求有了明确的标准,与此同时,目前全市范围的市容整治行动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对此,津城百姓拍手称快并寄予厚望。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有关部门大张旗鼓取缔私搭乱建的同时,“只拆私搭不拆官搭”的矛盾愈发显现,对此群众呼声也与日俱增。
“违章”原是公共车棚
日前,本报接到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福源楼居民反映,清明节放假期间,有人在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紧张施工,在福源楼小区附近的围墙处迅速建起一处面积约100平方米的建筑,具体用途尚不清楚,居民曾向当地综合执法部门反映此事,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反映人认为,目前全市正在大干300天清整市容环境,这样大张旗鼓搭建违章建筑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接到居民反映后,记者及时将上述情况向红桥区综合执法局进行了通报,希望该局迅速调查并依法处理。一周后,红桥区综合执法局将调查情况回复本报,并附带一份由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福源社区建设自行车存车棚情况的说明”,该“说明”中写道:今年“奋战300天”工作启动以来,我街结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辖区内违章建筑、乱圈乱占等进行了大范围清拆。福源楼小区与津酒厂围墙间空地多年来存在违章搭建平房5间、堆放杂物10余处的情况,为当地脏乱死角。3月底,我们组织城管科、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等相关人员40余名,对该地点进行了彻底清除,清运渣土、杂物等20多吨,此举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由于这片空地地点隐蔽,很容易形成工程渣土等杂物的偷卸地,为了巩固清整成果,同时按照区政府大力兴建自行车存车棚的工作要求,我们经过与综合执法、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共同商议,决定在此处建设存车棚,做到巩固清整成果和方便居民生活一举两得。
“公益官搭”拆不拆两难
另外,记者从红桥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经过该局工作人员调查,咸阳北路街办事处介绍的情况基本属实,该车棚确属公益性设施,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预计能存放非机动车150辆左右,基本能满足当地社区居民的需求。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尽管该车棚能起到便民作用,但确实没有合法审批手续,属于“官搭”违章建筑。针对居民反映,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协调街道办事处安排居委会进一步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并协同各相关部门做好该存车棚的管理工作,在方便百姓生活的同时,切实为周边居民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
记者从规划部门了解到,依据目前的相关规定,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小区内增设建筑设施必须首先要经过当地居民表决同意,然后持相关资料报请规划部门审批,待审批通过后才能施工,否则将被视为非法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应依法予以坚决拆除。
既然是违章建筑,而且居民有反映,为何不能拆除?对此问题,红桥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依照相关规定,凡是违章建筑就应该拆除,但该车棚除了属于“公益”性质、确实能方便居民外,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还出示了本市公安机关要求增设非机动车存车场所的文件,所以拆除工作阻力很大。
警惕“伪公益”出租牟利
与公共自行车库不同的是,本报近来还接到了大量类似投诉,读者反映在南开、河西等地都存在不同数量的“官搭”违章,多年来都未拆除。
记者走访了其中的三处违章,发现都存在出租给个人的情况。对此,读者意见很大。“他们说是老年人活动室,哪是啊?牌子挂了没几天,可实际情况是早就出租给商家当了仓库了,根本不让老年人进去活动。”“说是出租给个人,让他卖米卖油卖面,解决大家的生活问题,其实超市和市场距离社区本就不远,这样出租还损坏了正当商家的利益。这样的公益,是伪公益……”在现场,记者听到的都是这样的评价。
而这样的“官搭”不拆,只拆“私搭”自然会带来多重怨言。
“公益官搭”能否合法化?
取缔后数以万计的居民买菜难,不取缔确实影响当地居民出行,本报日前报道的同样发生在红桥区的月明路“官搭”占路市场的去留问题一直备受争议。而且,诸如福源楼存车棚、月明路占路市场等“公益官搭”现象在本市多数区县都有存在。
“既然建、拆都是为了方便百姓,有关部门应该针对‘公益官搭’制定一套完整的机制,使那些确实方便百姓的‘公益官搭’合法化,比如补办规划手续等。同时坚决打击那些打着利民旗号中饱私囊的行为。”南开大学青年学者金先生说,“任何一个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会碰到类似的问题,不好一刀切。我绝对不是鼓励以权代法,而是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解决问题,而非激化矛盾。外地媒体曾报道过弄堂上访悬空的‘最牛违章’最后的结果也是人性化处理没有拆除。本市很多政府画定的车位也是占路的临时车位,归根结底,只要是真正为大多数人着想,而非变相牟利,老百姓就会拥护而非反对。所以,当前的核心问题是,能不能有一个合理合法的机制,让大家投票决定,给这些公益性违章补办一个身份证,即使是临时身份证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