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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变化,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天津市将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全力推进以警防、民防、技防“三张网”为主体的责任明确、指挥高效、反应迅速、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得力、管理到位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为打造“平安天津”、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本市将进一步整合市应急办、市人防办、市反恐办、市公安局等相关资源,建设我市唯一的“综合应急指挥与信息化平台”,成立“天津市应急联动中心”,集中受理全市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报警,指挥协调应急联动单位实施先期处置。研究出台《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办法》,明确市应急联动中心指挥权限和各联动单位职责任务,规范值班值守、应急保障和工作要求,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适时组织开展综合性实战演练,提升反恐处突、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专业队伍应急处突能力,提高城市整体应急处突水平。年内,完成天津市综合应急指挥与信息化平台的立项审批;2011年,完成平台建设,成立“天津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公安局将加快第四代110指挥系统的规划建设,突出公安指挥中心实战指挥功能,对接报的重特大紧急警情,依托无线通信调度、信息网络传输、警用地理信息、视频指挥调度、移动报警定位、警务移动信息接入(警务通)和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第一时间调派距事发地最近的巡逻民警、巡控车辆赶赴现场,实行点对点指挥、可视化调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实现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进一步完善以110为龙头,以棋格布警为基础,以市区、环城、与外省市结合部三道控制防线为依托的“警防网”。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固化常规、加强、超常规三种巡控模式,最大限度布警街面,增加有警时间和有警密度。各区县要结合区域实际,充分利用战术卡口,建立拦截控制圈,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警情,处置力量快速布控到位,有效围堵查缉。
本市还将加大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指导力度,进一步发展壮大职业辅警、职业保安、群众治保组织、安全信息员和平安天津建设志愿者等5支队伍,做好收集治安信息、巡逻守望、协助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治保组织的领导,采取有效办法,积极活跃群众治保工作。因地制宜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在市区和农村地区的中心城镇要大力推行以治保会为核心的群防群治工作模式,做到每个社区都有由派出所领导、治保会组织的有保安员、社区居民参加的义务巡逻队,社区防范要延伸到楼栋楼门;在有条件的繁华地区可建立联合治保会,实现“店店联防”;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全面实行保安制度,开展保安策划、保安巡视、保安提示,把安全工作做到班组、科室,提升内部单位安全水平;在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建立项目治安目标责任制,有条件的可建立必要的群众治保组织,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在广大乡村推行邻里守望、村际联防,做到村镇有义务巡逻队、村际能联控联防;在金融网点、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存车处(点)等重点部位实行专职辅警或安全员定点守护、定段巡视,切实提高防范控制实效。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补偿、举报奖励、见义勇为表彰、伤残保障等制度,创立专项奖励基金,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治安工作的积极性。
推进技防设施建设,全市统一规划交通干线、繁华路段、易发案部位监控设施,三年内重点完成外环线以内城区主要交通路口1500个、滨海新区2000个、高速公路1200个、环城及其他区县主要交通路口1300个监控点建设。同时,组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开展技防系统建设、整合,实现全市信息资源的共享。2010年底全市信息共享监控摄像头由目前的3000余个增至6000个,2011年底增至1万个;到2010年底机动车号牌抓拍识别联网比对报警系统由现有80处增至150处,2011年底增至200处。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社区依照法规和现行技术标准开展技防设施建设,实现局域联网,社会面监控摄像头在目前22万个的基础上,2010年底增至30万个,2011年底增至40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