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河北省义务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与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法定体制等不尽一致,建议废止。”6月11日,省地方性法规领导小组召开论证会,就拟废止和保留的地方性法规广泛征求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长瑞出席会议。 据了解,经过省人大常委会等有关部门历时5个月的紧张工作,我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列入清理范围的191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拟废止的16件,保留的175件。论证会上,20多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有的认为部分拟保留的法规,应列入废止的范围。 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先后进行过多次法规清理工作,但将此项工作进行公开论证还是首次,这充分体现了公开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有助于保证法规清理工作的质量。(记者刘常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