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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从河北省民政厅了解到,目前河北省用于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资金已经达到每年5亿多元,其中中央财政11967万元,河北省财政配套5287万元,市级394万元、县级35000万元。
截至今年5月,河北省所有的设区市、县(市、区)全部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35万名重点优抚对象(占优抚对象总人数的98%)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医疗保险。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年平均发放540元门诊医疗补助,方便优抚对象灵活就医;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范围内住院费用,按照个人自付部分20%—90%给予补助;全省172个县(市、区)中的141个县(市、区)实施了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使优抚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的报销补偿、卫生医疗机构的优惠减免和政府的医疗补助“三项待遇”一地进行、同步落实、即时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