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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起身来,惶惶不安地从口袋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包红梅香烟,抽出一根,双手递给他。我满脸堆着谦恭的笑容,弓着腰身,看着这个脸上有着一块刀疤的中年男子说:“大哥,兄弟今天刚来,不知道这里的规矩。您老高抬贵手。”
刀疤男人把香烟叼在嘴角,我划燃火柴点着了,他仰着脖子,眯缝着眼睛,一副神气活现的嘴脸。在北方,如果你给对方点烟,对方会伸出双手,手掌合拢,做出一种挡风的手势,不论有风没风,这是表示对点烟人的尊重和感激。然而,刀疤男人嘴脸丑陋,态度蛮横,双手插在腰间,连动也没有动。他对我表示出极度的不屑。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说:“这是老子的地盘,没有老子点头,就不能在这里干活。”现在,他把乞讨称为干活。
我一再给刀疤男子赔小心,一再道歉。刀疤男子一直神情倨傲,他在我的身上找到了极大的优越感。后来,他依旧斜着眼睛说:“跟我走!”
他走在前面,高视阔步,像一只骄傲的大公鸡;我跟在后面,亦步亦趋,像一只束手就缚的黄鼠狼。走出几百米远,来到了一座废弃的楼房里。登上台阶,走到三楼,三楼的空房子里有几个人,或卧或躺。他们都把脸涂抹得脏兮兮的,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一看就知道是乞丐。
一名乞丐对我进行搜身,把我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掏了出来,放在地面上:一包红梅香烟,一个一次性打火机,50多元钱,还有几张花花绿绿的传单,那是我用来上厕所的手纸。这名乞丐从烟盒里掏出香烟,给他们每人发了一根,唯独没有给我。
刀疤男人抽着烟,斜着眼睛问我:“哪里人?来这里多久了?”后来我才知道,他的眼睛本来就是斜视,他一直都是斜着眼睛看人。我以前对他存在误解,我应该道歉,因为斜视不是他的错。他也想正眼看人,可是无法“正眼”。
我说出了我们那座县城的名字。他说他去过,然后以一副历练江湖的口吻问我,县城的哪条路上有什么建筑,县城的每条街道都叫什么名字。他问得很详细,甚至说出县城一些前几年知名的事情,问我是谁干的?这些人要么是县城成名已久的地痞流氓,要么就是靠着胆大和无耻依靠坑蒙拐骗迅速掘得第一桶金的大老板。我对答如流,他解除了对我的戒备,拍着我的肩膀说:“以后就跟大哥干。”
也是在以后我才知道,他曾经结过婚,而妻子就是我们县城郊区的女子。后来,妻子跟着别人跑到了省城,他便来到省城寻找,没有找到,身无分文,就进入乞丐行列,做了“大哥”。
大哥不是乞丐行列的老大,老大是帮主。而帮主从来不露面。
我见到帮主已经是一周以后的事情了。
乞丐群落里,等级森严。
帮主的身份是最神秘的,刚入伙的小乞丐是无法一睹帮主大人的尊容的。就像传说中的武侠高手一样,帮主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神秘莫测,行踪诡秘。有的乞丐即使加入组织几年了,还是无法了解帮主,无法知道帮主的背景,有的甚至还没有见过帮主,不知道帮主居住在哪里。而在我打入的这个乞丐帮会里,帮主更是诡秘,我相信在这座城市里,除见过帮主的有限的几个乞丐,再没有一个人会知道,也没有一个人会猜到帮主的居住地。
帮主的下面是几位老大,老大就相当于一个小组长,他负责乞丐们的工作安排和日常事务,谁在哪条路上乞讨,谁负责监视,谁负责望风,这些都由老大安排。老大还有一个工作内容,这就是协调乞丐之间的矛盾。
老大的手下有几名打手,打手们都是乞丐群里身体强健、身手矫健的青年,他们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就是打人,遇到钱不上缴的人和他们认为不听话的人、看不顺眼的人,就会大打出手。他们是乞丐群落里的“督察”。
打手的下面是乞丐。而乞丐又分老乞丐和小乞丐。早进入帮会的,就是老乞丐;晚进入的,就是小乞丐。这有些类似于江湖上的弟子排名,不以年龄论,而以拜师早晚论。
我是一名小乞丐。
每天乞讨的时候,我都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不管风吹雨打,不管烈日暴晒,我都坚守工作岗位。下班的时候,我会把当天乞讨的钱一分不剩地交到老大手中。我清楚地知道,在我乞讨的时候,就有打手在旁边盯梢,甚至多少人给了我钱,给了多少钱,打手都在暗处有记录。
在我乞讨的这个小组里,老乞丐和小乞丐一共有五六个,每天晚上都睡在一幢废弃楼房的顶层。因为我是小乞丐,我会主动睡在最外面,替其余的乞丐阻挡风雨。老大有时候来,有时候不来。不来的时候,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而他只要来,就表示当天晚上有任务。
这个乞丐群体,白天乞讨,夜晚偷窃。
老大只要在夜晚一出现,这伙乞丐的眼睛就贼亮贼亮,像狼的眼睛一样,在黑暗中也能看清楚。后来我才得知,这伙乞丐有的已经结婚生子,他们把妻子孩子放在家中,独自出来乞讨,等到攒到一大笔钱后,才准备回家。有的乞丐是全家乞讨,只是和妻子分开居住,但每隔几天就会见面一次,第二天早晨又会在这幢楼里出现。还有一个少年,是叔叔带着他出来的,他的叔叔也是职业乞丐,听说是在另一个老大的手下“干活”。他的叔叔假扮瞎子,每天拉着一把破二胡,拉出的声音像杀鸡一样;而这个少年则假扮残疾人,像耍杂技一样把双腿盘在脖子上,用屁股挪动身体来乞讨。晚上没有人的时候,他就会把双腿从脖子上拿下来。
原来,在这座城市里,有这样一批职业乞丐,或者叫职业小偷,而我们居然一直不知道。我们走在大街上,一直以怜悯同情的眼光看着这些乞丐,其实他们一点也不值得怜悯同情。
几年后,我去南方做记者。有一次,我因为采访,曾经去了安徽的一个村庄,那个村庄全村人都在外地乞讨,很多人去了广州深圳。那个村庄里,家家户户盖起两三层的崭新小楼,春节时候,乞丐们都回到家中,他们发给孩子的压岁钱都是五十和一百的。那个村庄里,谁家有个傻瓜儿子或者残疾女儿,就可以发大财,这些傻瓜和残疾儿可以出租给出外乞讨的人,一年租金五万到十万。
后来,我还听说,城市中确实有真正生活无着的乞丐,但是并不是很多。自从出台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后,乞丐们完全可以拿到救助站免费提供的一张火车票回家,全家团聚,但是他们不愿意回去,他们躲避救助,为什么?因为他们是职业乞丐,他们在乞讨中尝到了甜头。
如何消灭城市里的职业乞丐?几年后,我在采访一名救助站管理人员的时候,他说,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要滥发慈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