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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09年国家医保目录新增了260种药品,其中30种,在进入目录前后纷纷涨价,问题出在哪?记者了解到,进入各省医保目录的药品也有类似现象。离谱的是,药厂居然大吐苦水:我们并未从涨价中获利。这笔钱被谁赚走了?
发改委昨已紧急表态,称对企业在医保目录公布前后的涨价行为将从严核查。
药品的注册、安全、质量等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负责
药品的报销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药品的价格由发改委和地方物价部门负责
药品的招标采购由卫生部门负责
药品的流通市场由商务部来管
药品卖不卖得动医院方面很重要
新进药品超一成涨价
与2004年版的目录相比,2009年新版医保目录增加了260个药品。据媒体报道,这其中已有30多个品种的药出现价格上涨,从涨价时机来看,大多数集中在医保目录公布前后。
就在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前4天,深圳一家药业有限公司在山东省物价局进行了调价备案,将其生产的20mg单位的阿柔比星冻干粉针剂价格调整为每支121元,按照物价局的文件,这个新价格就在去年11月30日起开始执行。在此之前,这个产品的价格为113元。11月30日,国家医保目录公布,20mg的阿柔比星冻干粉针剂名列其中。
比阿柔比星早5天执行新价格的,还有一个新进全国医保目录的药品。按照辽价发(2009)111号文件,一家当地公司生产的名为榄香烯口服乳的药品,在去年11月25日提高了价格。在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前,榄香烯口服乳进入了辽宁省医保目录。一支20ml∶200mg的榄香烯口服乳新价格为170元,而在提价前,同样规格的榄香烯口服乳价格仅为每支93.5元。也就是说,在全国医保目录公布前5天,这个即将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价格上涨了82%。
涨价之后可获得较高政府定价
该报道还称:当一家企业获知自己的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后,会马上填写一个表格,列明涨价原因,向当地物价部门进行价格调整的备案。涨后价格获得当地物价部门认可后,企业以此为据到各地参与药品招标。如果上涨以后的价格不被部分地区认同,有的企业会干脆放弃这几个地区的招标以维持高价。
“用这样的方法操作半年或一年后,发改委看到的价格,就变成了企业上涨之后的高价,政府定价自然也水涨船高。”业内人士说。
药厂:一进医保目录公关费用大涨
广州一家药厂的负责人陈海(化名)昨天告诉记者,其实这种操作模式在医药企业并不是个案,甚至可以说比较普遍。除了进国家医保目录会涨价之外,进一些省份的医保目录也有类似做法。据悉,人保部门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之后,各省份还将制定本省医保目录,并有243个药品的调整权(可增补、删除)。“谁能进去,就要看工作做得到位不到位。尤其是药品销售最好的省份,药厂更是想尽办法抬高价格。”陈海说。
业内人士: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之后,就有更多的医生需要打点
“医保药品一般都较受患者欢迎,但是医保目录里同类产品也很多,医生凭什么要开你家的药?就看你的公关做得到位不到位,这需要费用支持。政府的定价是最高零售价,这一上限封得是高还是低,直接关系着药品能用的中间费用(出厂价与采购价之间差价)的多少。”
陈海还告诉记者,一些产品在进医保之前上涨的价格,厂家并没有赚到多少,更多消耗在中间费用上。因为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之后,产品将在很多省份招标采购,也将在更多医院实现销售,有更多的医生需要打点,这些都需要费用来进行公关。
药店:药店如不愿提价,有的药厂为了维护医院的价格,会放弃药店销售
广州某大型医药连锁企业总经理昨天告诉本报记者,一些进医保目录前涨价的药品往往会进行药店价格的维护。因为物价部门制定一个药品的价格会参考各种因素:厂家自己的报价、同类产品的价格、药店零售价格等。因此,作为药品销售的另一个渠道——药店的价格,往往是企业最头疼的。因为同样的药店的价格往往要比医院的低。有的药厂为了保证医院的价格,甚至根本不在药店销售自己的产品。
“对一些不听话的药店,药厂宁愿撤货,也要保证医院的价格。还有一些厂家会跟药店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利益共识后,药店的价格就会上涨。”该人士说。他还向记者透露,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颁布前的一段时间,有几个厂家要求他们药店对产品进行价格维护,其中有一家还是外资药企。
记者观察:
作为生产企业,总是有办法让自己高价药合法化,打掉一个高价药还会有新的冒出来。问题解决的关键还要在根子上,除了医药分家这一老生常谈的办法之外,如何改变药品多头监管的弊端,使得监管体系更加畅通,而不是条块分割,也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市民:冤枉钱还得我们掏
市民购买医保目录中的药品可以报销一定的比例,这中间有政府财政投入、用人单位的投入也有市民每个月交的医保费。医保目录里的药品价格高低,不仅关系到政府的财政投入,还关系着市民的荷包。按照上面所举的例子计算,一支20ml∶200mg的榄香烯口服乳新价格为170元,而在提价前,同样规格的榄香烯口服乳价格仅为每支93.5元,如果按照广州现在的统筹门诊报销比例,此药医院按最高零售价出售,市民在社区门诊开此药,按照65%的报销比例计算,将要比提价前多付出26.77元。而政府财政支出的医保资金也将多掏钱。
“财政投入最终不也是来自我们纳税人吗?到最后,这些利益却让给了医院、医生、药厂,你说冤不冤?”昨天,家住荔湾区的杨阿姨心痛地说。
发改委正在研究“反暴利”认定标准
针对部分药品在新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前后涨价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发改委已启动对新进国家医保目录药品的价格核定工作。对于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前,企业突击涨价的,将严格成本核查,属于不合理涨价的,定价时一律不予认可;对于进入目录后、政府定价前涨价的,将责令相关企业恢复原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据介绍,由于需要开展成本价格调查等工作,药品从进入医保目录到政府核定限价标准,需要一定时间。为不影响市场供应,按政策规定,在政府未定价前,经营者可以暂按市场实际价格执行,但不得随意涨价。
这位负责人表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是药品最高零售限价,主要是“防涨价”。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在控制涨价同时,配合招标采购,促进企业通过竞争合理降低价格。对于企业自主定价,正在研究“反暴利”的具体认定标准和程序,将依此打击恶意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