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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记者在繁华商业区一家服装卖场发现,几乎每件服装上都挂有标注“建议零售价”的一个标签。记者顺手拿起一件标注建议零售价为560元的T恤,询问售货员最低价格,对方回答竟然是150元。当记者询问为啥有如此大的价格差距时,对方回答,“建议零售价”是一个销售参考价,我们可以根据市场自行减价。
在大胡同服装批发市场,一位服装生意老板私下透露,现在很多小服装厂都虚标“建议零售价”,根本目的是想借“建议零售价”的幌子让消费者上钩。在津的一家外地服装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建议零售价”并不是国家强制要求,而是服装生产企业与商品代理销售之间为规范商品价格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商家从服装生产企业获得了产品销售许可后,一些代理商往往为赚取高额收益擅自抬高商品零售价格,引发商品滞销、串货等现象。为此,我们生产企业为维护品牌形象,规范代理商销售,也为消费者提供购物参考价格,才提出了所谓“建议零售价”。但记者采访发现,在一些服装卖场,原本为了规范商家行为的“建议零售价”,早已变味,成了“忽悠”消费者的工具,有的商家干脆则把它变成了厂商和销售商合谋误导消费者的一种手段。值得注意的是,“建议零售价”已经由服装领域开始进入了食品、药品甚至某些电子产品领域,很多顾客对此都非常反感,不少人也有了对策。日前在和平区一家服装店,一位中年妇女把一件“建议零售价”标注860元的裙子还价为300元就买走了。她说,“建议零售价”水分太大,对它要先拦腰一刀,然后再打折,否则就吃大亏了。
工商部门指出,“建议零售价”未经过物价部门监制,因此没有法律效力。消费者购物时要货比三家,理性消费,不要轻信所谓的“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等标签。物价部门也提出,如果商家没有“建议零售价”的销售记录,却以所谓的“建议零售价”为原价进行打折促销,涉嫌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举报。“建议零售价”已遭市场唾弃,应该退出了。 (本报记者陈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