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按规定做好赋码、核注核销和企业自身预警处理的准备工作。从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做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入网管理、企业信息、药品信息等基础数据的维护,并对药品数量和流向进行实时监控。(记者从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