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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三级法院全体干警电视电话会议,对法院系统贯彻落实全市社会管理创新推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行具体部署。
一、强化能动司法。围绕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完善社会管理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金融创新、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案件的司法调整力度。着眼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审理好“调结构、促转变”过程中发生的金融、投资、商贸、物流、消费、企业破产兼并重组、节能减排等案件,促进重点产业振兴发展。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的速裁机制与和解机制,努力修复被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妥善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纠纷、金融、破产等专门审判组织,集中解决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二、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接审制,在全市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人,引导当事人分别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前调解、速裁机制、简易程序以及普通程序等渠道及时妥善解决纠纷。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天津法院诉讼服务工作规范化意见》,努力做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积极开展诉讼服务理论与技能培训,增强法官服务意识。探索建立诉讼服务工作考评机制,将诉讼服务工作纳入全市法院整体工作考评体系,保障诉讼服务健康有序运行。
三、完善大调解格局。坚持开展“争创一流大调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