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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晓慧)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本月起本市各企业根据工种、工作环境情况应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四个月,可一次性发放也可按月发放,据悉,今年最新调整的防暑降温费为每月83.8元。
据悉,本市自2008年起实施企业职工的中、夜班津贴,防暑降温费待遇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联动机制,以此提高了企业职工中、夜班津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按照统计部门发布的统计信息,2009年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2793元标准计算,防暑降温费(月标准)83.8元。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各企业,应实施人性化管理,合理安排劳动时间,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和劳动强度,特别要保证其睡眠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并建议高温作业企业,最好错开中午最热的时段,可以将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6点至10点和下午3点至7点,避开高温工作时间,保障职工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