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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面向全国公选大学校长工作
辽宁省公选办就面向全国公选大学校长工作答记者问
我省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部分省属本科高校校长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近日,记者就公选工作中有关问题采访了省公选办负责人。
问:辽宁是在全国较早开展公开选拔领导人才的省份之一,自1995年以来已经举行了6次公选。特别是去年采取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方式公选了98名领导干部,其中还包括5名大学副校长。请问,这次公选高校校长主要是基于哪些考虑?
答:辽宁这次公选是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大局出发,统筹考虑高校领导班子建设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主要是基于以下三点考虑:首先,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规定,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不少于1/3。从实践看,公开选拔是广大干部群众认为最有成效的干部制度改革措施之一,这种方式较好体现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有效避免了在少数人中选人、靠少数人选人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这次公开选拔,就是省委认真落实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部署,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
其次,这是推动我省高校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我省是高等教育大省,经过多年来的努力,高等教育已经有了长足发展,为辽宁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全面振兴提供了重要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高等教育的发展,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目标仍有相当差距。推动高校科学发展、实现从高等教育大省向高等教育强省的转变,迫切需要有一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全球视野和高超办学治校能力的高素质领导人才。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有利于在更大的范围把优秀人才选拔到校长岗位上来,进一步把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善于领导高校科学发展、团结奋进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三,这是我省探索多渠道、多方式选拔高校领导人才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省委在做好经常性选拔高校领导人才的同时,积极探索符合高校特点的多渠道选拔方式,包括在校内采取公开竞聘方式选拔校长,在省内物色高端人才,外出登门求贤,从全国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引进人才。除此之外,还有一条很重要的途径就是公开选拔。这次公开选拔,就是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更加开阔的思路,在高校领导人才选拔上进行的一次新探索、新实践。
问:辽宁这次公选在资格条件上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辽宁这次公选,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中央提出的“高校主要领导干部应当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选人。为确保人选质量,我们要求报名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一是年龄应在56周岁以下(195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二是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教学、科研工作,有比较丰富的治校治教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一般应有在本科高校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经历;三是本科高校报考者应担任副校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非高校报考者应担任副厅局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四是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现为博士生导师;五是公选职位中,报考辽宁中医药大学校长职位的,应接受过医学类高等教育;报考东北财经大学校长职位的,应接受过经济学或管理学类高等教育;报考大连工业大学校长职位的,应接受过理学或工学类高等教育。
问:辽宁这次公选与过去相比有哪些新特点?
答:辽宁这次公选,立足高校校长岗位特点,坚持标准条件,注重能力实绩,完善程序方法,确保公选质量。这次公选在程序和内容上进行了一些新探索:
一是不搞笔试,采取遴选的办法进行初选。考虑到高校校长岗位有其特殊性,在充分征求高校领导和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这次公选在初选时没有安排笔试,而是设置遴选环节。在遴选中,由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组,依据规定标准,对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能力进行分析评价、初步筛选,按照每个公选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二是面试注重实际能力测试,力求考出真才实学。这次公选面试请中组部考试中心命制试题,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和胜任特征等方面与报考职位的匹配程度,力求把能力考出来、把真实水平考出来。
三是注重扩大民主,吸收群众参与。在面试环节邀请公选职位所在学校的部分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市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作为群众代表,现场向面试者提问并进行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组织考察时的重要参考。
四是实行差额考察,发挥好组织考察作用。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省里组成考察组,深入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拟任人选,由省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五是对特殊人才开辟特别通道,加大延揽高端人才的力度。为更好地吸引高层次人才,报名者为“两院院士”、曾经担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可直接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问:为保证辽宁这次公选的客观公正,你们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公开、公平、公正是公选的生命力所在。这次公选,我们要坚持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贯彻始终。一是始终做到公开透明,公开公选职位、报名条件、公选程序、公选成绩、公选结果,实行“阳光操作”。二是始终做到平等竞争,公选的选拔标准和资格条件,对所有的参与者都是一样的,无论是省内省外、系统内系统外,都坚持一视同仁,让每名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机会来展示自我,并依靠本人的素质和能力在竞争中获胜。三是始终做到强化监督,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公选进行全过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确保这次公选风清气正。
问:现在进展情况如何?
答:6月21日公选《公告》发布后,受到省内外有识有志之士的热烈欢迎,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新闻网站,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等商业网站都进行了转载,《人民日报》、《中国人事报》等中央新闻媒体和省内主要媒体对这次公选进行了及时报道,形成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支持公选的浓厚氛围。目前,报名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