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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晓亮)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规定,居民个人“以旧换新”总量不能超过5台。
据悉,《办法》中明确规定: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推广实施期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政策实施期内,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能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能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业内人士表示,出台这样的政策,是由于之前试点过程中出现过“黄牛”倒卖以旧换新凭证,骗取补贴的行为,致使部分补贴没有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