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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有一篇文章正火——《唐诗宋词乃浅卑的填字游戏》,响应者众,反对者也众。
对唐诗宋词的批判,大体有这样几种观点:没有创新,千篇一律地模仿,很可笑;字数的限制、韵律的限制严重地限制了人的思维,正是这种死板的文字形式造成了中国近千年的僵化落后。反对者则讥笑作者浅薄无知,有人要文章作者也写一首诗填一首词来给大家看看。
诗词为什么要有格律,这种格律又造成了什么后果,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学问,我说不明白。我能理解的是这篇文章和它的响应者们说的都是真心话,是实话,他们所列举的这些证据也都有不可辩驳的逻辑,对他们而言不容置疑是绝对的真理。而且可以毫不犹豫地断言,他们说出了千百年来很多人想说而不敢说的话,就这方面来说,这篇文章的作者和它的响应者都是勇者。但我还相信一个事实,他们这些人都是对文字语言的审美有缺陷,也就是没有感觉。这可是最致命的,正是这种审美上的缺陷形成了他们一方的真理。
真理永远都是相对的,对一些人来说的真理对另一些人可能却是谬论。有句话叫作“真理越辩越明”,事实上真理从来不是辩论明白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世界上那就不会有战争了,大家坐下来辩论就解决了。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朋友盛情,请我到一个有名的音乐厅去听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而我坐在那里听见的是叮叮当当一团噪音,但又不敢说听不懂,只能坐在那里受罪。如果说请我听交响乐是对牛弹琴,那还要征求牛的意见,没准有的牛就是有乐感。我曾经听过大指挥家李德伦的交响乐欣赏课,这个人的课妙语横生,幽默机智,听他的课真是一种享受,但是,直到他把课全部授完,我再听交响乐仍然是一团糊涂。
有些差异永远是没一点儿商量的余地。比方还有的人就是讨厌鲁迅的文章,说他除了骂人没别的本事。他们对鲁迅文字语言那种冷艳得让人发抖的魅力毫无感觉。鲁迅可以有许多缺点,但仅此一点,他同代的作家们都无法企及。不需要更多,仅此一点他就当之无愧称得上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这就像凡高可以是精神不健全,但只要他的画好,你就不能否认他是一个伟大的画家。可是,让一个色盲来欣赏凡高的绘画,他会觉得这是一个连静物轮廓都描不准确的劣等生。对不起啦,我猜测,仅仅是猜测,鲁迅他老人家对音乐可能就不如他对文字敏感,从他文章中很难找到谈音乐的文字。他认为京剧只能在露天里演出,放到剧院里会吵闹得让人受不了。还有,他对梅兰芳的京剧艺术也很不以为然——只不过是男人扮女人而已。说句大不敬的话,他老人家的耳朵可不怎么灵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