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989年,王建国从交管局调到了公安公交分局,工作范围也从车外交通事故转为车内司乘纠纷。对于怎样调解双方当事人,怎样把和谐说进人们心里去,王建国没少下功夫。
不久前,一起牵扯三方的事故赔偿案在王建国的细致调解下终于尘埃落定。
2006年冬天,57岁的大娘李某在公交车刹车靠站时没有站稳,不慎摔伤,导致髌骨骨折。李某认为自己摔倒是司机马某刹车不当造成的,而马某却极力否认。由于无证可寻,办案民警一时无法认定双方的责任。
住院治疗一年多了,李某坚持向公交公司及马某索赔10万元。由于法律规定客座险最高赔偿金额为1万元,公交公司只答应拿出1万元作为赔偿,其余的便丢给了司机马某。而马某也觉得委屈,拒绝赔偿。
面对眼前这三道难关,王建国开始了他的调解之路。那段时间,王建国奔波在李某家、马某家和公交公司之间。
最终,李某松口了,马某也让步了,起初试图撇清干系的公交公司也同意坐下来协商。王建国的细致调解终于换来了三方的平心静气。
王建国常说,自己就是一个灭火器,只要能浇灭当事双方气头上的火,他的调解工作就成功了一大半。
今年年初,一名老太太下站前因拥挤在车厢内摔伤了,造成股骨骨折。老人住进了医院,然而,一直没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
老人的大儿子张某一气之下,纠集了一群亲朋好友将该公交车的始发站围得水泄不通。接警后,王建国和同事立即赶到现场,疏散围观群众,劝导张某有事好商量,别影响大家的出行。但张某坚决不肯放车,除非拿到6万块医药费。
见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王建国找到了公交公司一方,“要想路畅通,人心得先通畅。最后怎么定赔偿先不说,眼前必须立刻让车正常运行啊!”为了顾全大局,公交公司一方表示同意赔偿,但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王建国把情况告诉了张某,并希望获得他的理解。
张某展开了紧蹙的眉头,“只要王民警当担保人,让对方写下欠条,我们就不拦车了。”
王建国在这张小小的欠条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他深感到来自群众的信任和身上担负的责任。他说,“调解路上说和谐,我要把这和谐一直说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