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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北京汉王科技公司出版的电质书,侵犯了自己拥有著作权的《二十四史》著作权,中华书局将汉王公司起诉,索赔92万余元。昨天下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中华书局称,1959年到1978年间,该局从全国范围内调集百余位文史专家,在中华书局的主持下,投入巨大成本并克服种种困难,对从《史记》到《明史》的二十四种纪传体正史(即二十四史)以及《清史稿》进行全面系统地整理,并陆续付诸出版。中华书局拥有点校本《二十四史》和《清史稿》的著作权。
不久前经读者举报,中华书局购买了由汉王公司制作发行的《汉王电纸书D20国学版》。经比对发现,《汉王电纸书D20国学版》中收录了中华书局享有著作权的点校本《二十四史》和《清史稿》。中华书局认为,汉王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制作发行的作品中收录中华书局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构成侵权。
据悉,被告汉王科技公司表示不同意中华书局的诉讼请求,称双方曾签署过合作协议,汉王公司没有侵权。
昨天下午,汉王公司数字资源部总经理陈少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初汉王录入内容,是和内容版权方签署了协议的,只不过不是和中华书局,而是和国学网;昨天,国学网也与汉王一起在法庭应诉。“国学的文字是不涉及版权纠纷的,中华书局所诉涉及的是‘点校权’,这部分将有专家对之进行论证。”另据陈少强透露,今天,汉王公司将就此案有一个公开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