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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刚刚大学毕业一年的外地女子王某日前在网上找工作时,为应聘一家出版社负责文字编辑的工作岗位,先后向对方汇款18000元钱,当对方再次要其汇8000元个人所得税时,王某才感觉情况不妙,意识到自己上当。
当日11时许,一名在津务工的外地女子匆忙来到公安汉沽分局寨上派出所报警。民警经询问得知:该女子姓王,今年24岁,原籍陕西省西安市人,大学刚毕业一年,今年3月份,从西安老家来到滨海新区汉沽某产业园区务工。一天晚上,在单位上夜班的王某上网准备找一份与自己在大学所学专业相对的工作岗位时,恰巧从网上跳出一家出版社的信息,这家出版社急需招聘一名女性负责文字编辑工作。正急于跳槽的王某就用QQ号按照网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这家“客服中心”取得了联系,经过网上一番交流和沟通轻信对方后,对方一名女子告诉王某先交40元钱的会员费注册,等注册会员成功后,对方答应负责先给予邮寄稿件资料,在办理邮寄稿件资料过程中为了保密,按照每10万字2000元的标准,需要缴纳邮寄稿件资料保密金3000元,于是王某就按照对方网上提示,利用网上银行当晚就把3000元转汇过去了。转天上午,出版社“客服中心”的女子又打电话声称:钱还不够,对方的花言巧语让王某通过银行先后又汇去了15000元。就在王某感到自己的工作美梦即将变成现实时,对方又来电话声称:还需要再交8000元个人所得税,这时,王某才如梦初醒,方知自己上当受骗了,慌忙来到派出所报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记者孙倩琳通讯员张满刚刘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