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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进入6月份以来,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个别用人单位无视劳动法律法规,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成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从即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这次专项执法检查的范围是本市劳动密集型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是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特别是使用劳动者较多的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建筑施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这次对用人单位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及本市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及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情况及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情况。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福利待遇规定情况,特别是发放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情况。用人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情况。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限期责令整改,对拒绝整改、无理阻挠的,依法予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12333。
-记者调查:日前,本报接到读者王女士的投诉来信。她说,自己和丈夫是外地来津的农民工,夫妻俩在东丽区某单位看大门,丈夫夜班,王女士负责白班。自1996年至今,王女士的丈夫每月领到的一直是240元的工资,王女士从2005年开始280元的工资也始终保持不变,唯一的福利是免费住厂区的职工宿舍。
记者调查了王女士单位附近的房子价格,一般的平房出租房价格在600左右,将住宿福利待遇折算为现金后加入夫妻二人的工资,王女士的工资为580元,她丈夫的工资为540元,仍未达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本市的零散就业群体中,部分存在着工资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如半天家政、物业收费员、宾馆客服、保洁、保安、勤杂工、医院护工、门卫等,这些行业多属于零散用工,人员流动量较大,企业通常不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多数为下岗失业职工或是已退休的人员,他们急于寻找一份自己能够胜任的工作,且跳槽频繁,并不太重视维护自身权利。在调查中记者还发现,一些企业为节省用工成本,工资仍保持去年820元的最低标准,而劳动者为保住工作也是有苦在心口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