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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21时许,陪亲属到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就医的张先生遇到一桩让人满头雾水的怪事。在该院外的自行车存车处,明明写着电动车收费一元,但值班看车人却一定要收二元,而且没有任何票据,看车人自称多收的一元钱是“夜班费”。
昨天22:10,记者赶到在中研院附属医院外公厕附近的自行车存车处,张先生正要取车,并向那位看车值班人索要票据。“没有票!”看车大爷当即回绝。“那为什么收两块钱?”张先生问。看车人解释称这是规定,但记者在存车处的棚亭玻璃上看到明明写着“自行车5角,电动1元”,而且另一块圆形的提示牌上也只写着“存车时间早8点至晚8点”,没有明示夜间存车需要多交费。随后,看车人又解释说,他们属于“联华停车”管理,多收的一元钱就算是他的“夜班费”,这也是“上面”规定的。无奈下,不愿为了一元钱引发争执的张先生只得带着疑惑离去。事后,记者从天津市存车业相关管理规定中看到,存车处经营时,应悬挂经营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和收费价目表,以利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检查,还规定存车处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存车收费票据并加盖区、县存车业管理委员会票据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