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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当前,很多汽车4S店都要求顾客购车时要在自己店内上保险购买装具,并承诺相关费用“多退少补”。但因为有的4S店内部管理不完善,个别销售人员从中吃回扣等,往往是“多不退少必补”,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日前,消费者赵先生反映说:“3月7日,我在天津华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东南牌菱悦v3轿车。汽车的价钱是75800元,但是还有购置税和保险等费用,4S店说要多交点钱以后多退少补,所以一共交了87300元。4月9日我从卖我车的华鸿公司销售员的手里拿到了购车发票和保险以及购置税等发票后,经过仔细核对发现实际购车款不到87300元,而是86840元。我就向当时的销售人员索要购车的余款460元。销售人员就告诉我等两天,其间我向华鸿汽贸公司的售后服务投诉此事,结果售后就让那个销售员给我打电话,得到的答复还是等两天……”
5月中旬,赵先生再次向华鸿汽贸公司的售后服务投诉,售后称卖车的销售员离职了,“钱的事你只能找他了,实在不行你可以报警,我们帮助你协查这事。”赵先生拿着收据找到经理,结果又碰了钉子。“他们经理说,这是你跟卖你车的销售员的事,我们这里是一站式服务,出现什么问题都找卖你车的销售员去,跟我们没关系。反正这钱给不了你,实在不行你就报警吧,让警察把他带来,咱一起解决。这叫什么话?”对此,他觉得十分气愤。
记者就此展开调查,目前该店已经更换了经理,新经理承认内部管理存在问题。最终经南开消协调解,该店退还给赵先生460元余款。
据了解,像华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这样为顾客代办各种车务手续的销售方式在本市汽车销售市场普遍存在。顾客将预付款交给销售人员时,双方都没有签订有效的格式条款,其中有的款项还没有票据,如4S店在销售汽车装具时,往往没有明码标价和凭据,要价多少全凭销售员口头一句话,有的购车时买的装具或赠品还是伪劣产品,因无票据,顾客保修时也会遇到麻烦。因按《消保法》规定,赠品也是有保修期的,日后出现质量问题,赠品就无法得到保修。
为避免发生纠纷,提醒消费者,购车时应与经销商签订有效合同,每一项费用都要索要票据。监管部门也应对汽车代办市场进行严格规范。(记者梁素梅)